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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贡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18年春(秋)游活动方案

发布时间:2018-03-06  | 作者:

自贡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

2018年春()游活动方案

 

一、活动目的

以春游、秋游活动为契机,让职工走向大自然,舒缓工作压力,呼吸清新的空气,陶冶情操,感受生活,培养爱家乡、爱祖国、爱大自然的情感。同时,还可以锻炼身体,放松心情,增强大家的友谊和团队精神,增强集体凝聚力。

二、活动主题

文明、健康、安全、和谐

三、活动时间 

春游:每年3-6  月份

秋游:每年8-11月份

各工会小组可自行安排具体时间,但不得占用工作时间。如确因业务工作繁忙无法安排,可适当改期。

四、活动地点

仅限自贡市范围内,并做到当日往返。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。

五、参加人员

全体在职工会会员

六、活动的形式

以工会小组为单位,开展活动。

七、活动要求

1.各科室和工会小组要统筹安排,精心组织,在不影响业务工作的前提安排春游、秋游活动。

2.保证通讯畅通。出游全程保持手机处于开机状态,方便联系。

3.文明出行,爱护生态,保护环境。除了笑声什么都别留下,除了回忆什么都别带走。在外期间,要懂得谦虚礼让,不惹是生非,要尊重他人,不得饮酒、赌博,树立保健院人的良好形象。

八、安全要求

1.春游、秋游活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科室负责人,第二责任人是所在工会小组长。请认真担当起安全责任。

2.提倡健康、绿色出行,原则上不得自驾,否则发生任何意外,责任自负。

3.因本次活动以健身运动为主体,请大家穿运动鞋或者平跟鞋,不得穿高跟鞋。

4.出游时要根据参加人员情况准备应急药品及相应的应急物资,以处理突发状况。身体条件不允许的会员,原则上不参加。在活动期间,参加者应特别注意安全,一切听从指挥。严格禁止脱离组织擅自行动,有事需请假,经批准后方可离开。

九、春游、秋游活动领导小组

组长: 毛琼

副组长:陈家义

组员:梁雪泥、罗惠玉、吴俊、各工会小组长及科室负责人

十、预算费用

    人均120/年的标准(春游、秋游合并计算),由各工会小组在结束后凭相应发票到工会出纳处报销。工会小组人数按当年春游、秋游开始月份的人事科考勤表确定,如果因工作需要临时借调人员,费用归入其原所在工会小组。

十一、报销范围、要求

1.按《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》(川工发〔20186号)的相关规定,春游秋游活动可开支伙食补助费、交通费、活动用品费,不可开支景区门票费、导游费等。

2.伙食补助费:根据实际需要,凭票据实报销,费用不得超过当地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标准。(确因工作需要,不能返回常住地就餐的,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,可按每人每餐50元(一天不超过两餐)的标准给予伙食费补助)。

3.交通费:到游玩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,工会会员在不影响活动、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。可选择有运营资质的客运单位的定制班车,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,可参照正常长途客运班车价格上浮比例不超过50%的标准,以规范的交通费票据报销出差交通费。

4.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。

5.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。

6.发票内容必须是与活动相关的、真实的。

7.报销费用时要提供本工会小组的活动方案、费用明细表、活动现场照片四张。

 

自贡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

20183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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