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 示
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女职工部《关于2019年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川工女字〔2019〕1号)文件精神,拟推荐我院产科副护士长、主管护师刘敏同志为“全国五一巾帼标兵”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:2019年1月7日至1月11日,公示期间有任何反映的请到人事科或纪检监察室进行反映。
监督电话:2213944、2306169。
自贡市妇幼保健院
2019年1月7日
公 示
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女职工部《关于2019年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川工女字〔2019〕1号)文件精神,拟推荐我院产科副护士长、主管护师刘敏同志为“全国五一巾帼标兵”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:2019年1月7日至1月11日,公示期间有任何反映的请到人事科或纪检监察室进行反映。
监督电话:2213944、2306169。
自贡市妇幼保健院
2019年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