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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开年即下重拳 管理层“认领”行风建设任务

发布时间:2016.01.08 | 作者: |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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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  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、“管行业必管行风”是行业作风建设的基本原则。如何将之从口号落实为行动,确保行风建设落到实处,切实维护群众利益,2016年一开年,市妇幼保健院就制定出台了《自贡市妇幼保健院班子成员落实行风建设责任清单》,对行风建设提出具体细致的分工,将行风建设内容分解成每一项责任落实到每一名管理层,使行风建设管理有制、追责有据。

        该份“责任清单”涵盖五个大点,四十一个小点,这五个大点包括:一是认真落实行风建设责任主体,二是认真履行行风建设监督责任,三是严格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和省、市委相关规定,四是认真落实“九不准”,履行行风建设职责,五是严格执纪问责。

        该份“责任清单”除了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以外,还重点对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和省、市委相关规定作了明确细致的要求,包括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,严禁超标准接待、超标准配车,公款走访、送礼、宴请,以及严格费用审批程序,防止超标准发放福利和超范围报销等现象。在落实“九不准”,履行行风建设职责上,重点对不准医务人员开单提成,不准违规收费,不准收受患者“红包”、商家回扣,以及项目经费、专项经费管理,药品采购、物资采购、工程造价,病人信息管理,严禁以商业为目的的统方行为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责任划分。

        该份“责任清单”充分体现了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和“一岗双责”的职责。五项大点细分的四十一项小点分别由五位领导班子成员“认领”,并划分到相应的责任科室落实执行。“清单”还对严格执纪问责给出了明确要求,对违纪违法行为严格实行“一案双查”、“责任倒查”,严禁压案不办、隐瞒事实、包庇陷害当事人、泄露信访内容,防止监督不力、执纪不严的行为发生。

       “行业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”,刘超院长和毛琼书记在多个场合不止一次提出这一观点。该份“责任清单”的出台充分表明了2016年,我院狠抓行业作风建设的信心和决心,此举为营造我院风清气正的执业氛围,维护群众利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