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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病理性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征求意见公示

发布时间:2026.02.03 | 作者:采购中心 |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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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贡市妇幼保健院

拟采用单 一来源方式采购病理性医疗废物处置服务

征求意见公示

 

按照病理性医疗废物处置服务相关要求,我院拟采用单 一来源方式采购病理性医疗废物处置服务:

一、项目信息

1.采购人:自贡市妇幼保健院

2.项目名称:病理性医疗废物处置服务

3.服务内容:

1)负责医院病理性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。

2)及时签收并与医院核对转运数量及重量,出具签收单。

3)具有处置病理性(胎盘、死婴、死胎遗体及病理性组织)的相关资质。

4)按实际重量结算。

5)控制单价:55/公斤

4.服务时间:三年

二、采用单 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三十一条条第一款“只能从唯 一供应商处采购的”的规定:

本项目为公共服务项目,病理性医疗废物处置是公共卫生事业,直接关系到环境保护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,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安全处理。据调研,自贡市殡葬服务中心已取得病理性医疗废物处置经营资质,为市内唯一具备病理性医疗废物处置的单位,其资源具有唯 一性,满足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要求。

鉴于以上原因,本项目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》中第三十一条采用单 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要求,拟确定供应商:自贡市殡葬服务中心。

三、拟定供应商信息

拟定供应商名称:自贡市殡葬服务中心

四、公示期限

202624日至2026211日(共计5个工作日)

五、其他补充事宜:

各潜在供应商、单位、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,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(包括异议具体内容、事实、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)将异议情况反馈给采购人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技术咨询:王老师 0813-2213900

采购联系人:陈老师 0813-2408658

联系地址:自贡市大安区大楻桶路49

联系电话:0813-2408658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    自贡市妇幼保健院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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